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
货物托运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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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物托运须知
一、托运手续
国内货物
- 托运人在国航货运部门或到国航充分授权的代理处托运货物时,应当备好货物托运书、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。如有必要,还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。
- 对于易腐物品、活体动物、急需物品及要求限时送达货物的托运,应当提前预订航班,并在约定地点和时间办理托运手续。
- 托运人在交付受政府管制或需要公安、检疫部门批准的货物时,应当附上有效证明文件。
- 托运人应当保证货物托运书内容的真实性。
- 托运人托运运输条件不同或因货物性质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时,应分别填写货物托运书。
国际货物
- 托运人托运货物时应备好货物托运书以及所需各种证明和文件。
- 托运人应当保证货物托运书内容的真实性。
- 托运人应当遵照国航及其他相关航空公司的规定,以及货物始发地的法律法规。
- 托运人在托运货物前,应当办妥始发地海关、卫生检疫等各项手续。
- 对于易腐物品、活体动物、急需物品及要求限时送达货物的托运,应当提前预订航班,并在约定地点和时间办理托运手续。
二、货物包装一般要求
- 托运人应当确保货物能被安全运输,货物包装牢固,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、散失或渗漏。
- 每件货物的外包装应注明托运人、收货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,以及双方的单位名称、储运要求。
- 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应附上货物运输标签。
- 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,原有的标记和标签应当清除。
- 活体动物、易腐物品、贵重物品、危险物品等特殊货物的包装应符合承运人对该种货物的特定要求。
三、包装尺寸与重量
国内货物
- 货物重量和包装尺寸必须符合始发站、中转站、目的站机场的飞机运输限制及装卸能力限制。
- 每件货物的外包装长、宽、高尺寸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。
- 货物毛重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计算,贵重物品毛重的计量单位为0.1千克,计费重量以0.5千克为单位。
- 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千克计算。
国际货物
- 货物重量和包装尺寸必须符合始发站、中转站、目的地机场的飞机运输限制及装卸能力限制。
- 每件货物的外包装长、宽、高尺寸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。
- 货物毛重不足0.5千克按0.5千克计算,超过0.5千克但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计算。贵重物品计量单位为0.1千克,计费重量以0.5千克为单位。
- 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。
四、货物押运(仅限国内货物)
- 托运人安排押运应当服从承运人的要求,否则货物将不予托运。
- 托运人应提前联系国航货运部门预订航班,办理托运手续、称重。托运货物应在约定时间运往国航货运部门交割,押运员应自行购买机票办理乘机手续。
- 押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损坏或遗失,均由押运员负责。除非能证明国航对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,否则国航概不承担赔偿义务。